三亚公布6起涉旅典型案例
为营造安全有序的旅游市场消费环境
三亚持续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
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
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
6月27日
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
向社会公布6起涉旅典型案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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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亚市天涯区某餐饮店欺诈消费者案
三亚市天涯区某餐饮店在销售海鲜过程中,将标价为77元/斤的龙胆石斑鱼,冒充标价为98元/斤的老虎石斑鱼进行售卖,构成欺诈消费者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》第九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4月2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355元、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丁某欺诈消费者案
三亚市大东海区域水果流动摊贩丁某,使用作弊称具称量榴莲造成短斤缺两,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海南自由贸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6月18日对当事人作出警告、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三亚海棠区某冲浪俱乐部
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(潜水)案
三亚海棠区某冲浪俱乐部未经许可,组织客人进行潜水经营活动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6月6日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关闭、没收违法所得1796元的行政处罚。
三亚某旅游公司
未经许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(潜水)案
三亚某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未经许可,组织客人进行潜水经营活动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》第一百零五条第一款的规定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5年4月23日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关闭、没收违法所得2260元的行政处罚。
邱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,
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
2025年2月21日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邱某驾驶车辆(琼BDB9**7)在三亚凤凰机场区域拉载乘客。经核实,邱某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,但其驾驶的车辆(琼BDB9**7)未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》。其行为违反了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(2021修正)第八条的规定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邱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于2025年4月14日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张某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,
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案
2025年4月17日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张某驾驶车辆(琼BXT9**)在亚龙湾动车站公交站区域拉载乘客。经核实,张某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,但其驾驶的车辆(琼BXT9**)未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》,其行为违反了《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(2021修正)第八条的规定,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张某立即改正违法行为,并于2025年6月12日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。
来源: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
编辑:刘维策